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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07-9-20 20:41:12
昨天在江边采访时,大多数人对已出台的有关违规观潮可处罚的《杭州市政府市长令》不甚了解,今天本报再次刊登相关规定:
市民和外地来杭人员应当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遵守防潮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钱塘江防御安全教育,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的管理,不进入危险区域、地点。
如有违反,并且不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管理,进入危险区域、地点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在情况紧急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救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本报记者丁原波文/摄
别再糊涂下江堤
□依水
真的不想再提“8·2”钱塘江大潮卷人的悲剧,因为这起意外突发事件太过惨烈,因为有很多颗破碎的心还在泣血,因为遇难者家属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
然而,让人无法想象的事情仍在一幕幕发生:大人抱小孩,情侣手牵手,开车的、骑车的、钓鱼的……竟然忘却了噬人的江潮之凶险,一个个冒险爬到堤下。
这对在附近工地打工的父子,应该知道那起悲剧的前前后后吧,怎么也这般糊涂,竟然为了几条小鱼儿去涉水撒网,就不怕鱼还没到嘴先被鱼“吃”了?你们父子出来辛苦打工,即使家里不等你们汇钱回去,也祈盼着你们在外平平安安,早日回家团聚。但愿擅入堤坝的人跟这对父子一样,只是一时糊涂,“下回再也不敢了”。
也正是为了“一时糊涂人”不再糊涂,政府部门为此在沿岸安装了安全防护栏和警示标志。非常遗憾的是,总有“不怕死”者敢冒险下堤,可谓“见了棺材也不落泪”啊!更可恶,有人竟故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对此毒手,有关部门不能施以慈仁,应该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市长令,予以严惩。
铁丝护栏被破坏了可以重新安装一个,人死了就不能复生,而且留给亲人的是心头无尽的痛。江潮噬人的惨剧还历历在目,警钟长鸣。用生命换来的沉痛教训,每个在江边工地打工的民工朋友,每个前去观潮的市民和游客,一定要牢牢记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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