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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7-12-13 0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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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从父亲不如西门庆来看当代孩子的心里
引用:这个事情的发展,我基本上都看了有关报道,也看了中心台的专题节目,说实话,我对现在一些孩子的自私自利感到很恐怖。下面我把一片文章转上来,大家看看,希望大家能够培养孩子的善良个性今年6月18日,也就是距离父亲节的前十天,山东济南某高校女生王静自费创建了中国第一个由大学生自主设计的“反二奶网”(又叫家庭反腐败网,网址是wangjin.2008red.com),作为给父亲王志华的“非凡献礼”。
“反二奶网”的主页上,有两行醒目的大字,都写着“父亲不如西门庆”的字眼。而王静之所以如此指责其父亲,是因为她认为西门大官人虽然有潘金莲、李娇儿、孟玉楼、李瓶儿、孙雪娥、李桂姐等一大票小老婆,却没有放弃原配夫人吴月娘,而王志华居然为了二奶而跟妻子离婚,抛妻弃女,所以不如西门庆。
在父母尚未离婚前,王静还曾经抱着“拯救父亲出深渊”的念头,提笔向中纪委写举报信,带着母亲两次远赴北京“告状”。上告中纪委不果后,她又在济南当地的大小“衙门”(包括王志华的工作单位山东国土厅)告状。
“女儿告父”这样的希罕事,记者岂能放过。于是,王静的故事就成了最近几个星期中国大小媒体炒作的题材。随之而来的,自然就是各种各样的评论。
这些评论观点各异,但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认为王静不应该告发父亲,另一类认为王静告发父亲没什么错。
《法制日报》记者“十年砍柴”是前者的代表。他认为,王静的行为破坏了家庭秩序,动摇了纲常伦理,令人想起文革时期的“亲不亲,路线分”,“夫妻相互告发、父子反目成仇”的往事,令人不寒而栗。
我的好朋友,向来比较同情弱者的陶短房,对“十年砍柴”的观点颇不以为然。他认为,假如要说触犯“家庭关系和血缘关系”的“天条”,也是包二奶的王志华犯错在先,王静的过激行为是被父亲逼出来的。
“十年砍柴”和陶短房的观点,都是建立在王静的片面之辞上的。也就是说,他们都认定王志华包二奶确有其事,只是对王静的行为有不同看法而已。
可是,王志华最近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却一口否认自己包二奶。他说,女儿所称的“六楼住妻,一楼养妾”并非事实。住在一楼的,是陪同他的表姨父到济南治疗的表妹李翠莲,并不是什么二奶。而他跟妻子离婚的“根本原因在于16年来我前妻和我父母的矛盾,我家在菏泽农村,结婚这么多年来她很少回过我家,所谓的‘包二奶’只是导火索”。
父亲要起诉
女儿和媒体
假如王志华所说的是事实,那么他就是“女儿告父”事件中最无辜的受害者了。王志华已经表示,他“预备起诉女儿,还要起诉报道这件事的一家媒体”。而他之所以决定起诉女儿,是因为“在这件事上,孩子一直站在前台,做了这么多违法的事,我也一直宽容她,但不能无限度的宽容,这对她长大成人、进入社会后也非常不利,只有让她真正熟悉到错误,才能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否则她的将来不好预见”。
报道真相是媒体的天职,也是新闻记者必须遵循的基本伦理。此事牵涉到王志华父女两方,而抢先报道此事的有关媒体,只是根据王静一方的说法,而没有王志华一方的说法,就发了新闻,显然并非兼顾各方意见的平衡报道。
以笔杀人,莫此为甚!身为记者,应当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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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10 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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