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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9-4-25 0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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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去居委会和书记谈话,谈话中有些冲突,不料练塘镇大新村居委会某个人尽然动手打人,等到派出所来了一帮所谓为老百姓服务的人却说没有动手,听说哪个动手的人还是下界的书记,这中人有何资格做这个位置,简直为共产党的脸上抹黑吗?一个小小居委会在职人员的权利在于动手的话那还了得,书记一会讲党政策一会讲叫我们做流氓,一个领导班子的居委会尽然丑态那么多,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大新村的居委会领导口口声声说为老百姓服务,那里为老百姓服务,现在是老百姓在为你们服务,我告诉你们你们可以下岗,有何脸面拿着国家的钱活着呢,都应该枪毙掉算了。
连执法部门都不允许出手打人,现在这个还搞的好的啊。官僚阶级要老百姓死路一条。现在在我看来还要法律来干吗啊,法律是为官逃脱责任的机构。
在这里我要呼吁大家把我所说事情流传出去,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这件事情发生在青浦区练塘大新村,事情发生与4月24号,敬请大家帮忙啊,在这里我先谢谢各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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